读者证或身份证是本馆读者身份的证明、入馆借阅书刊资料的有效凭证,读者不得盗用或借用他人读者证或身份证借阅书刊。
【学生读者证】
1、学生读者证采用身份证号作为读者证号,新生入校后由图书馆统一录入读者信息。
2、2019级及以后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借阅图书。
3、本校学生毕业离校时,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后,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退证和离校手续。读者因休学、退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时,须将所借书刊还清后,才可办理退证和离校手续。
【教职工读者证】
1、新入职教职工凭“新进教职工信息门户系统申请表”在广州校区图书馆提交免冠一寸照片后,办理读者证。
2、读者丢失读者证,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挂失前请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挂失前所有借出的图书概由原持证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3、读者挂失所丢失读者证后,如需补办新卡,须提交电子版免冠一寸照片。
4、读者证磨损、缺照片或模糊不清,须持旧卡到图书馆更换。
【临时读者证】
本校临时工作人员或非本校在校师生员工,经图书馆同意后,可凭有效证件来办理临时读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