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通书库实行藏、借、阅一体化服务模式,库内所有书刊可外借,也可在室内阅览。读者须凭本人读者卡或身份证入库借书,不可使用他人证件借书,但可代他人还书(还书可不用证件)。
2.读者选好需要的书后,将图书和读者卡(身份证)交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3.读者借书时,须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损坏、缺页、乱划等情况,若有,则告知工作人员加盖图书破损章标志,否则追究本书最后借阅者的责任,予以批评教育或处以馆内义务劳动。
4.学生限借图书15册,借期180天。教职工限借30册,借期365天。两校区实行通借通还。
5.读者有超期图书未归还者,不得再借书,直至还清超期图书为止。寒、暑假时间不计入图书借期,读者可在开学后尽快归还。
6.读者必须爱护图书,遗失图书,须立即向读者服务部(服务台)工作人员报失,并在一月内购回原书归还,不予罚款。
7.为了确保图书正常流通,一本书只能续借一次,需要续借的读者,只需带本人读者卡(身份证)到借还处办理续借手续,超期图书不得办理续借手续。本人所借图书归还后,当天不得再借。严禁用各种方式将图书馆藏书长期借用。
8.未办理借书手续携书出库者按偷书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