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倡导全民阅读,唱响书香建院”全民阅读的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通讯员:周雅琳
图:闫淑雅
文:闫淑雅
终审:甘鹏飞
执行发布:覃凤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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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重要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8号),结合学校实际,图书馆联合校团委举办2023年度全民阅读活动。
二、活动主题
倡导全民阅读,唱响书香建院
三、组织方
主办:图书馆、校团委
协办:呦呦读书会
四、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与地点
活动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15日,每天15:30-16:30任意15分钟,周末等法定节假日除外。
活动地点:清远校区:图书馆东大门台阶
广州校区:图书馆门口
六、活动形式
“倡导全民阅读,唱响书香建院”活动通过每日朗读的形式开展, 每日朗诵对象由各二级学院组织50-100名同学在图书馆朗读。朗诵主题主要以文学诗词类、爱党爱国类、红色经典类为主,朗诵参考目录文本见附件1,朗诵载体不限。参加朗诵活动的同学可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七、活动要求
(一)内容要求:每日朗诵内容由各二级学院拟定,各二级学院可参考指定目录(详见附件1)或根据朗诵主题自行拟定,朗诵时间15分钟左右为宜。
(二)朗诵顺次:执行《朗诵顺次表》,详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推选一名教师负责朗诵活动并加入全民阅读工作群。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教师将整理好的每日朗诵名单以“XX学院+倡导全民阅读,唱响书香建院”命名,发送至邮箱:2911909015@qq.com
八、联系方式
闫淑雅,联系电话:18703996927
秦琨,联系电话:15017500821
廖志亮,联系电话:17774675931
未尽事宜,请联系活动负责人。
附件:1.“倡导全民阅读,唱响书香建院”朗诵目录
2.“倡导全民阅读,唱响书香建院”每日朗诵顺次表
图书馆 校团委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倡导全民阅读,唱响书香建院”朗诵目录
附件2:“倡导全民阅读,唱响书香建院”每日朗诵顺次表